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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忠孝论(2/2)

作者:吕祖谦评传

莫大焉。"②吕祖谦在解释这段话时指出:父子之间不责善,非置之不问也。盖自常有滋长涵养良心底气象。认为"父子之间不责善",绝对不是意味着子女对父母的过失置之不问。恰恰相反,真正的孝子对于父母之过,应该是及早"救正",最好是"救正"于"无形"之地,否则就是未尽人子之职。他批评有些人子平时不把父母放在心上,父母之过失处于萌芽状态时不及早讽谏。当父母不听自己之讽谏时又撒手不管,听之任之,凡此种种都是未尽"人子之职",当然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孝子。

    平时不以父母为心,见几不谏,到得过形见方谏,又不能委曲和顺,忿戾刚很,常③ 同上。

    ① 《论语·学而》。

    ① 王崇炳:《吕东莱先生本传·附志》。

    ② 《孟子·高娄上》。

    ③ 《文集》卷18《孟子说》。

    致父母之怒,至于谏不从便止,既不加敬,又复惮劳,皆舜之罪人也。吕祖谦的这一说法,实际上否定了孟子所说的"父子之间不责善"。他力倡对父母之过要加以讽谏,这本身就是"责善"。必须承认,他的这一观点要比盂子的进步些。

    吕祖谦关于"孝"的见解不仅有与传统观点相异之处,而且有时还赋于"孝"以新义。曾援"公"人"孝",便是一例。他在评论颍考叔争车时指出:颍考叔开始意气用事,与子都争车于朝廷,险酿殴斗,毁伤"身体发肤",这是不孝。后来颍考叔随郑伯伐许,奋勇登城,虽然有可能被流矢击中,毁伤来自父母的"身体发肤",但这是为公,不能认为这是不孝。

    争车者,私也,不孝也;先登者,公也,孝也。爱其身者事亲之孝,忘其身者事君之忠,忠孝岂有二道乎?这就是说"孝"与"公"是统一的,为"公"而奋不顾身,这就是"孝"的体现。吕祖谦的这一理论不仅扩大了"孝"义,而且也显得相对合理些。

    二、 "忠而无谄"论

    封建社会中的君臣关系,是家庭父子关系的扩大和延伸。如果说与父纲对应的道德观念是"孝",那么君纲在道德伦理观念上的反映则是"忠"。

    "忠"是对臣节的要求。

    吕祖谦认为"忠"与"孝"一样,是天地间的正理。任何人对其只能遵循,不能违背。他对"忠"这一道德观念最为重视。其程度超过了对"孝"的重视。"忠"是吕祖谦伦理道德观的核心。

    和他尊君权的政治思想相一致,在伦理观上,吕祖谦提倡臣必须绝对地忠卜君主,在他看来最理想的君臣关系当然是君仁臣忠。但不是天下所有的君主都是明君圣主,更多的只是暴君昏主。作为人臣不幸而适逢残暴不仁之君,应该怎么办呢?吕祖谦说:君臣本非论施报之地,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此天下之常理。无庸置言,这种道德观念,乃是君主**的曲折反映,其毒素犹如砒霜,惨毒无比。

    《论语·颜渊》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后来王安石在诠释这段话于其中添了两个"则"字,谓:"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王氏这一观点受到了吕公著的严厉批评。

    他认为王安石这种说法不啻是"启后世悖逆之端"的异端邪说,吕祖谦同意其六世祖的意见,其理由是因为"君不君则臣不臣"之说,悸逆于"君虽不仁,臣不可不忠"的教条,提倡的是有条件忠君沦,即臣忠于君的前提必须是君诗臣以仁。这实际上是把君臣之间看作"论施报之地"了。

    在"君臣本非论施报"的基础上,吕祖谦又提出了"君臣之际本非较曲直之地"的命题。他认为君臣之间不应该分辨是非曲直,"不当以曲直之理而废上下之分"①。即使臣有理,也不能自以为理直;君无理,也不要认为君① 《文集》卷17《论语说》。

    ② 《东莱博议》卷1《颍考叔争车》。

    ① 《文集》卷18《孟子说》。

    ① 《东莱博议》卷1《詹父以王师伐虢》。

    理曲。人臣之职分就是忠君事君。那种考虑君之贤庸,计较君之是非曲直的行为,不符合臣节。他举周文王事商纣王之事例说:文王事纣亦与事尧、舜、禹、汤之君之心无异。盖文王之心,但已纣之为天子,欲为臣尽臣道而已。初不见纣之难事也。??王事多磨,不遑启居,王事靡监,不遑启处,其忧勤王家切切如此。曾被孟子斥为"独夫"之商纣,在理学家那里是一切昏君暴主的代名词,文王则被誉为完美无缺的贤君明主,被理学家奉为值得后世之君主永远效法的楷模。但是文王事纣之心与事尧、舜、禹、汤这些圣明之先王始终一样,并不因为纣王是暴君而减少事之忠心,在文王的心目中,纣只是至尊至贵的天子,对他必须竭尽臣道,而根本不考虑纣是一位很难伺奉也不值得伺奉之君。唯一使作为商臣的文王忧心如焚的是:殷商政权**混乱。毫无疑问,吕祖谦是主张每一个为臣者都必须象文王那样对君"尽臣道"的。即使做不到象文王那样,至少也要象箕子那样"守正"。箕子,传说为商之三仁之一。纣王无道,他知规谏无效,只好佯狂为奴,以求全身于乱世,吕祖谦肯定箕于的行为不亏臣节,"能守正",是因为箕子始终没有因纣王无道而产生不臣之心,或使纣王蒙受恶名。

    吕祖谦指出:人臣之忠诚不仅表现在太平时节对君主的恭敬顺从,尤其是在天下大乱,君主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也要恪守臣道,不能对君主有失礼之举。在他看来,高共之所以得到赵襄子的首赏,并不是他在襄阳之战中有什么特别重大的战功或谋略,而是因为在赵襄子处于危难之中,他始终"不敢失礼",对襄子一片忠诚始终不渝,显示了忠臣之本色。

    进尔,吕祖谦认为,天下太平无事,人矢忠于王事并不困难,难的是在败乱之衰世,也对君主矢忠不渝。

    其时世之败乱,而人各营私自便,才有人肯出来理会公家事,则几事尽推与之,更不计其多寡,及入自外又被室人交相摧谪。他人处此,何以堪之,必翻然远去自洁其身,然忠臣之计却不出此,只自开解。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耳。退情之心至此而不生。

    ①败乱之世,人多为自己谋求出路,或为全身避祸而不理会"公家事",或翻然远离王室而洁身自好;或乘机怀不臣之心,以图取而代之。但忠臣与凡此种种不同,他们明明知道不可挽狂澜于既倒,但仍坚持安于义命,慨然理会王事,以尽人臣之职,有多少力尽多少力,毕精竭智地尽忠王事,决不因为事先知道自己所有的努力都可能无济于事而产生"退情之心"。唐人魏征也说过与此大致意思相同的话:"且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宁可废身,不可废国家大计。"①对此,吕祖谦表示欣赏,认为有"可取"之处。

    尽忠王事不惟是人臣的职分所在,同时也是君子为人的基本信条。吕祖谦说:或从王事无成有终,凡人多不达此意。所为之事,当做十分,只做五六分,多怀不须做尽之心,如此乃是无成无终也。君子则不然,虽下居其成功,而其所为不以小大远近,未尝有一毫之不尽,一毫不尽,则失有终之义矣。无成有终者,虽不居其成而不敢有一毫不尽之心乃可。在吕祖谦这里,凡是尽忠于王事,为君贡献出全部聪明才智而毫无保留的就是君子。凡是对王事不尽己力,"当做十分,只做五六分"来敷衍搪塞者,就不是君于而只能是"无成无终"之辈。吕祖谦② 《文集》卷15《诗说拾遗》。

    ① 《文集》卷10《择善》。

    ② 同上卷12《易说·坤》。

    所处的时代,国家、民族和君主三位一体,不大容易分开。他强调臣必须尽心尽力地效忠王事,客观上也有为国家、为民族尽心尽力之因素。故而必须给予适当的评价。

    吕祖谦不主张人存"富贵利禄之心",而应"以柔和恬淡自安于位",但却又反对对王事漠不关心,"与己分工夫皆废"。他说:天下有一等自好之士,不肯轻出,但并与已分工夫皆废,又非所谓吾斯之未能信,君子虽不轻出,不妨做立事业工夫。吕祖谦认为臣民的"己分"就是尽忠王事,如坚持不肯为君主"做立事业",就是没有尽到自己的"己分"。在他看来,只有以"天下事为己任"②,才是值得称道的行为。因此他对逃尧隐居的许由很有几分嘲讽,曾作诗刺之:许由不耐事,逃尧独参寥。行至箕山下,盈耳康衢谣。谓此污我耳,临流洗尘嚣。

    水中见日驭,劳苦如尧朝。尧山接天际,尧云抹山椒,谁云能避世,处处悉逢尧,关于许由遁世的传说,是一个众说纷坛的历史题材。是之非之莫衷一是。显然,吕祖谦是不赞成许由逃尧遁世的。这,不仅是"与己分工夫皆废",而且真正的遁世是不可能的。吕祖谦这一看法不失为有识之见。因为在任何时代,想要逃避现实,只能犹如想揪住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一样荒唐。当然,吕祖谦否定许由,是因为许由不从王事,不忠尧朝。在他这里,不管是什么人,忠君是首决条件,否则即使志大才高也是不会得到肯定的。

    必须指出:吕祖谦虽然提倡臣绝对忠于君,但是他又不赞成将忠君理解为一味地顺从君。他力倡"君臣本非较曲直是非"的同时,提出了臣当格守正道的观点。诚然,臣是不应计较君主之曲与非,然而却不是说可以对君主的过失视而不见。正确的态度是以"正道"去讽谏君主,感化君主。"然下之感上,须守其正,臣之感君,须戒于顺"①。这里的"顺"是指无原则的顺从。人臣当以"顺"为戒。因为一味顺从君主,无助于君主的"迁善改过",不利于将王事办好。

    吕祖谦还认为人臣虽然不能违背君主之旨意,而自行其是,但又不是毫无主见的"随"(附合),更不能置是非曲直于不顾,谄谀君主。他指出谄谀君主和陷谀小人从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大凡馅谀君主者,总是企图从君主那里得到自己所不配享受的"爵秩"。

    今委靡者既不足言将顺,奉承者多为赞美称诵之词,既未尝献疑,复无所论难,??彼随声响和,无可疑难者,岂所见真如是之同哉?特欲媮取一时之快以钓爵秩。君命一出,人臣随声附合,一片赞美称颂之词,也不管其是"正"还是"舛"。

    对于人臣来说,固然因而媮取了君主"一时之快",得到了信任,有了"爵秩",但是误了国家大事。这种人决不是什么忠臣,而是奸佞小人。

    吕祖谦尖锐地指出,如果当官的总是考虑自身之荣辱利害,患得患失,就不敢忤逆君主之意,君主的过失得不到及时讽谏规劝,必然会恶性膨胀,结果将是"杀数百万生灵,亡数百年社稷"①。他在评论秦二世而亡这一历史① 《文集》卷12《易说·需》。

    ② 同上《易说·蛊》。

    ③ 《文集》卷11《许由》。

    ① 《文集》卷12《易说·临》。

    ② 《文集》卷1《乾道六年轮对札子二首》。

    ① 《文集》卷20《杂说》。

    教训时说:"秦之亡只缘李斯患失,学者须是消利欲"②。秦朝的灭亡有许多政治的经济的原因,但是李斯怕失去相位而不敢制止胡亥、赵高之阴谋,则无疑是加速秦朝灭亡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吕祖谦颇为感叹地说:"大抵人臣多顾一分之害,坏国家十分之利。"③他要求人臣以此为鉴,将国家之利放在首位,而克服自家之"利欲"。很明显,吕祖谦这一观点的意义是积极的,且不只是限于封建社会。

    由此,吕祖谦提出了一条检验人臣是否对君主具有"忠爱"之心的标准,即当君主有了过失或不正当的嗜好,如果人臣"冒万死而夺君之所嗜",或极力讽谏君主之过失,就是有忠爱之心。相反,当君主沉湎于声色狗马之中,陶醉于"晏安之适,声色之娱,环丽之玩,??其乐难舍、其惑难移"之际,人臣"视之漠然不相干,或迟疑畏缩而不发,皆是忠爱上少欠耳。"④应该亟侍纠正。

    在中国封建社会,几乎所有的新王朝伊始之际,总希望传之万世,然而却从来没有万世不变之一姓天下。尽管吕祖谦力倡"君虽不仁,臣不可不忠",但无道之昏君,到头来总是被自己的臣民所推翻。例如汤代夏而兴,纣之王冠则被周武王打落在地。怎样看待这种所谓的"汤武革命"呢?吕祖谦说:下之伐上,圣人不得已而为者,是汤武革命之象也。汤武革命,固非有心如此,盖上受天命之传,下迫民心之归,犹且徘徊有不忍意,如汤必使伊尹五就桀,然后有鸣条之诛,武王必五年观政于商,然后有牧野之誓,皆非一举而为,待彼不能迂善改过,然后征之。盖所以正君臣之分,存忠厚之心,故曰南狩不可疾。??盖有成汤武王之志,然后大得,应天心,顺民心也,无汤武之志则篡矣。汤武伐桀纣,从名分上说,都是臣之伐君,"下之伐上"。吕祖谦认为就汤武之本意而言,"固非有心如此",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即使是在"上受天命之传,下迫民心之归"之际,仍心怀"不忍"之意,耐心等待桀纣"迁善改过",只有在事实证明桀纣毫无悔过之心、悔过之举的情况下,才有"鸣条之诛"、"牧野之誓"的。这也就是说,只要桀纣真正"迁善改过",也就没有"汤武革命"了,吕祖谦的这一观点沿袭的是儒家传统见解,但不管怎样解释,"汤武革命"与"君可不仁,臣不可不忠"的说教是无法统一的,因为只要一承认"汤武革命"合理,实际上就是承认"下之伐上"、"臣之伐君"不是绝对不可以的,只要是"不得已而为",事实上谁都可以将自己征伐杀戮其君的行为说成是不得已的,而要提倡"君虽不仁,臣不可不忠",就必然要否定"汤武革命",因为桀纣无论怎样残暴不仁,毕竟是汤武之君,作为人臣的汤、武是不可有"鸣条之诛"、"牧野之誓"的,这就使吕祖谦陷入了不能自圆其说的尴尬境地。

    我们认为吕祖谦关于"忠"的论述,虽然糟粕居多,而尤以"君虽不仁,臣不可不忠"为最,但其中亦有部分合理的见解,尤其是他主张臣应该忠而无谄,对于巩固封建君主**不无裨益,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可以抽象地继承下来。问题是在封建社会中,能真正将这一原则付诸实践的人,却是极为罕见的,客观现实也不允许将这一原则贯彻到底,即使吕祖谦本人对于"今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文集》卷1《乾道六年轮对札子二道》。

    ① 《文集》卷14《易说·明夷》。

    上"、"本朝"也不得不违心地说了许多"神武英睿"、"聪明勤俭"之类的"赞美称诵之词",然而他毕竟不是那种专伺君主喜怒的阿谀之徒,不失为封建主义的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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