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祖谦评传》免费阅读!

第二节 "均田"论(1/2)

作者:吕祖谦评传

    土地兼并问题,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顽症。宋代土地兼并现象尤为炽烈。早在北宋开国之初,宋太祖赵匡胤就以经济上的让步,换取官僚豪绅对其政权的拥戴。他公开鼓励他们广置产业,择良田沃土而买之。同时,经常向有功的文臣武将"赐田"。尽管到后来已无官田可赐,但皇帝的"赐目"仍然频繁下颁,结果导致官僚地主"豪夺占据,桀黠者妄指官之籍没、民之户绝者以为献,借势陵轹州县。"②出现了"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的局面。①南宋土地兼并之风较之北宋更盛。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宋室南迁,皇室在南方原无土地,大批从北方迁移南方的高级官僚和将领亦无寸土。他们凭借手中的政治特权大肆掠夺土地,精心经营产业。

    以南宋初期抗金名将岳飞为例,在其被害后,朝廷没收其家产,共有水田七百多亩,陆地一千一百多亩。他还是当时诸大将中占地最少的一个,其他官僚将领的情况可以想见。

    二、原来就在南方居住的官僚豪绅纷纷效尤,竟相兼并。南宋初年政治极为紊乱,各州县的土地账薄都在战争中散失,这就为他们串通"乡村保正司乡,通同作弊"②,霸占别人土地造成机会。吕祖谦的时代,竟有"大抵田② 《文集》卷13《易说·离》。·99·① 《东莱书说·召诰》。

    ② 《攻媿集》卷88。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

    ② 《宋会要辑稿·食货·官田杂录》。

    亩皆归官户"③之说,连绍兴诺大之鉴湖,亦被"奸民豪族公侵强据。"④大批农民失去了土地,弄得"无田可种",而"官户"占领了大量的丰腴之田又"无力可耕",致使"膏腴之地""遂成荒田"。社会生产力出现了衰退之势。这,不仅陷民于荼毒之地,而且也直接影响到了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情况确实严重,人们为之深深忧虑。其中不少有识之士为了克服这一顽症提出了种种设想。如朱熹就曾建议恢复井田经界,以制止土地兼并。

    他说:井地,即井田也。经界,谓治地分田,经画其沟涂封植之界也。此法不修,则田无定分,而豪强得以兼并,故井田有不均;赋无定法而贫暴得以多取,故谷禄有不平。此欲行仁政者之所以必从此始,而暴君污吏则必欲馒而废之。有以正之,则分田田制禄,可不劳而定矣。在朱熹看来要行仁政,就必须从恢复井田经界做起。他为此事专门写信与吕祖谦商议。对朱熹反对兼并土地的观点,吕祖谦完全赞成。他说:向见论治道书尺,其间如欲仿井田之意,而科条州郡财赋之类,窃谓此固为治之具。"论治道书尺",即指朱熹那封关于恢复井田经界设想的信。

    吕祖谦认为朱熹的主观动机是值得肯定的,"此固为治之具"。但是他不同意朱嘉关于恢复井田经界的具体方案。因为早在西汉末年,王莽为解决土地兼并而推行井田制度,就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这个历史教训,吕祖谦是不会陌生的。他指出,一千多年以前王莽贸然行井田而陷入绝境,在过了一千多年以后的今天,如果还是原封不动地照搬井田制,这显然是"惟知旧俗之是怀",而不"达于事变",其后果是大为不妙的。

    常人之情,以谓今之事皆不如古,怀其旧俗,而不达于消息盈虚之理,此所谓不达于事变者也。达于事变则得时措之宜,方可怀其旧俗,若惟知旧俗之是怀而不达于事变,则是王莽行井田之类也。吕祖谦的这番话虽然不是直接对朱熹说的,但仍可看作是对朱熹不顾变化的现实,照搬照抄井田经界方案的简单做法的否定。他几经参订审合,提出了所谓"得时措之宜"、"达于事变"的均田设想。

    土均掌其禁令。??有总**操体统者,又有斟酌损益,弥缝其间者,两者交相济,然后大纲举而万目不遗。所谓地土之政,载在大司徒、小司徒,如以土会之法辩五地之物,施十二教并牧其田野,此是总**操体统者,乃是大为之防。

    然一乡之间,其土又有肥瘠厚薄,无缘事为之制,曲为之防,须设官斟酌弥缝于其间,此七均之法所以设也。土均,所均之土地,非在大司徒、小司徒之外,即是大司徒所掌之上,而斟酌损益之。若论大纲,土地,司徒已自平之,正缘其间有曲折厚薄肥瘠不同。土均之职,其位下,可以出入阡陌,周旋井里,随乡土均之。盖虽说山林,然山林之中又有高下,虽说川泽、川泽之中又有高下,惟是土均周旋阡陌,然后能均,所谓以均地守者,是分民授土,各守其地,以均地事者,是各任其事,以均地贡者。这是一幅不太清晰但大致轮廓还可看清的托古③ 同上。

    ④ 王十朋:《梅溪文集后集》卷26《鉴湖说》上。

    ① 《孟子集注·滕文公上》。

    ② 《文集》卷4《与朱元晦》。

    ① 《文集》卷15《诗说拾遗》。

    ① 《文集》卷16《周礼说》。

    改制蓝图。他设想由大、小司徒"总**。操体统",掌管"均土"的总原则。下设专门的"均土之职",这些人可以随时随地"出入阡陌,周旋井里",考察土地的"厚薄肥瘠",山林的"高下"、川泽的"曲折"。然后视不同情况而"分民授土",然后责令农夫"各守其地"、"各任其事"。农民有了安身立命之地,耕耘不息,国家的财政收入就会源源不断而不致于匮乏。

    吕祖谦提出"分民授土"的"土均之法",目的是相当清楚的,即希望南宋统治集团以此抑制日趋严重的兼并之风,以利于封建经济的恢复。

    应该指出,吕祖谦关于"分民授土"的均田设想,从
小说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