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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第二十九(2/2)

作者:贞观政要

三公。然而,现在三品官员和天子六尚书九卿,都要为亲王下马致礼,这是亲王所不应该接受的礼节。这样做既无先例可循,又违背国家的法令,于理实在不合。”唐太宗说:“国家确立的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一个人地位的高低,不在于年龄的长幼。如果太子去世,那么同母的弟弟就该列为太子。你这样说,不是在轻视我的儿子吗?”魏徵又说:“商代崇尚质实,有兄长去世,弟弟继承的规定。从周代以来,都立长子为继承人,这样做就杜绝了庶子意图篡权夺位、制造混乱的可能性。国君对此应该审慎。”于是,唐太宗接受了王珪的意见。【原文】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礼官曰:“同爨①尚有缌麻②之恩。而嫂叔无服,又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之有殊,未为得礼,宜集学者详议。余有亲重而服轻者,亦附奏闻。”是月尚书八座③与礼官定议曰:

    臣窃闻之,礼所以决嫌疑、定犹豫、别同异、明是非者也,非从天下,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人道所先,在乎敦睦九族④。九族敦睦,由乎亲亲,以近及远。亲属有等差,故丧纪⑤有隆杀⑥,随恩之薄厚,皆称情以立文。原夫舅之与姨,虽为同气,推之于母,轻重相悬。何则?舅为母之本宗,姨乃外戚他姓,求之母族,姨不与焉,考之经史,舅诚为重。故周王念齐,是称舅甥之国⑦;秦伯怀晋,实切《渭阳》之诗⑧。今在舅服止一时之情,为姨居丧五月,徇名丧实,逐末弃本,此古人之情或有未达,所宜损益,实在兹乎。【注释】

    ①同爨(cuàn):共同烧火做饭。

    ②缌(sī)麻:旧时丧服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其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个月。

    ③八座:唐代六部尚书及左右仆射称为八座。

    ④九族:旧时指本身以上的父、祖、曾祖、高祖和以下的子、孙、曾孙、玄孙为九族。也有包括异姓亲属而言的。

    ⑤丧纪:古时依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而行丧礼的等级。

    ⑥隆杀(shài):隆重和简省。

    ⑦舅甥之国:两国国君是舅父和外甥的关系。

    ⑧《渭阳》之诗:《诗经·秦凤·渭阳》是表现外甥与舅父惜别之情的。【译文】

    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礼官说:“现在,与你共同生活的人去世了,还要为他披麻戴孝。可是嫂子、叔叔去世了,却不服丧。舅舅和姨妈,都是亲属,但表丧的礼节却有差别。这些做法都不符合礼仪规范,应该招集学者来商议一下,制定出服丧的礼仪。有同属亲属但侍奉的礼数却很轻的,也应一起上奏。”就在同月,尚书八座和礼官定下了规范:

    臣听说,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定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情事理推论出来的。人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使九族和睦。九族和睦,在于由近及远,实行亲疏有别的礼节。亲属之间有差别,所以丧礼中的祭文,应根据情分的多少来书写。舅舅和姨妈,和母亲是一族,但他们之间有差别,为什么呢?舅舅和母亲是一家,姨妈出嫁后改姓丈夫的姓,成为别家的人,参考经史,舅舅的确比姨妈重要。所以周王顾念着齐国,称齐国是舅甥之国。秦穆公不忘晋国重耳是他的舅舅,把他的儿子康公送到渭阳,作了《渭阳》这首诗。现在,舅舅去世,只是服丧三个月,对姨妈却要居丧五个月,迁就了虚名,丧失了人情,舍本逐末,背弃了根本。这大概是古人对人的感情没有考虑周全,应该有所增减。【原文】

    《礼记》曰:“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也。”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期,未尝同居则不为服。从母之夫,舅之妻,二人相为服。或曰“同爨缌麻”。然则继父且非骨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轻在乎异居。固知制服虽系于名文,盖亦缘恩之厚薄者也。或有长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①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爨,情义之深浅,宁可同日而言哉?在其生也,乃爱同骨肉,于其死也,则推而远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若推而远之为是,则不可生而共居;生而共居为是,则不可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恩礼甚笃②,颜弘都则竭诚致感③,马援则见之必冠④,孔伋则哭之为位⑤,此盖并躬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岂非先觉者欤?但于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于千载,至理藏于万古,其来久矣,岂不惜哉!【注释】

    ①劬(qú):辛辛苦苦地抚养。

    ②仲虞则恩礼甚笃:后汉时的郑仲虞,名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

    ③弘都则竭诚致感:晋人颜弘都,名含。其嫂因病失明,他尽心奉养,后嫂病愈。

    ④援则见之必冠:后汉伏波将军马援,字文渊。奉嫂至恭,不穿戴齐整,不进屋见嫂。

    ⑤孔伋则哭之为位:孔子之孙孔伋,字子思。相传他尊奉嫂嫂,嫂嫂死后,孔伋立牌位痛哭不已。【译文】

    《礼记》说:“兄弟的孩子犹如自己的孩子,这是因为引而进之。嫂嫂、叔叔不用守丧,是因为推而远之。按礼的规定,和继父一起生活过,就要为他居丧一年,如果没有一起生活,就不用居丧。至于继母、舅舅的妻子,对这二者服丧的礼节相同。常言道:“如果共同生活过的继父去世了,应该为他披麻戴孝。”继父并非生父,对他服丧隆重是因为共同生活过,恩情轻微是因为不住在一起。因此,服丧虽然事关名分,但也随恩情厚薄而定。如年长的嫂子,她抚养年幼的叔子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两人同甘共苦到终老,这比起一起生活的继父,和其他一起生活的人,情义的深浅怎可相提并论呢?嫂子生前,二人情同骨肉,嫂子死后,却以外人的礼节对待她,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推而疏远是对的,那生前就不应住在一起;生前住在一起,死后就不应像看待路人一样看待嫂子。生前恩情厚重而死后礼节轻微,用这个原则来衡量,有这样的道理吗?并且侍奉嫂子的礼节,史书上的记载也不一致。后汉,郑仲虞抚养寡居的嫂子和她的儿子,待她的礼节和情义都很笃厚。晋时,颜弘都的嫂子双目失明,需要服用蛇胆,他千方百计弄到蛇胆,终于使嫂子重见光明。后汉将军马援对嫂子极为尊重,不戴帽子就不敢进屋拜见嫂子。《礼记》记载:孔子之孙孔伋在嫂子的灵位前痛哭。这些都是亲身实践礼义规范,极其仁义孝敬的人。能够深明其中大义的,难道不是先知先觉者吗?现在没有圣明的哲人,百姓也不议论礼仪之事,致使礼仪之中包含的道理不被重视,这种情况由来已久,真让人痛惜啊。【原文】

    今陛下以为尊卑之叙,虽焕乎已备,丧纪之制,或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详议损益。臣等奉遵明旨,触类傍求,采摭群经,讨论传记,或抑或引,兼名兼实,损其有余,益其不足,使无文之礼咸秩,敦睦之情毕举,变薄俗于既往,垂笃义于将来,信六籍所不能谈,超百王而独得者也。

    谨按曾祖父母,旧服齐衰三月,请加为齐衰五月;嫡子妇,旧服大功,请加为期;众子妇,旧服小功,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舅,旧服缌麻,请加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

    诏从其议。此并魏徵之词也。【译文】

    现在,陛下认为尊卑之序虽然都制定完备了,但丧礼制度还不合情理,于是令大臣详加审议修改。我们遵照陛下圣旨,参考了经典、传记,进行了修改增删,使没有明文规定的礼仪变成条款,希望这会使人伦敦厚和睦,使日渐轻薄的民俗变得淳朴,改变过去浅薄的风俗,给后世留下榜样,这些是六经上没有谈到的,是陛下超越百世帝王独自获得的。

    我们谨遵礼仪,做了规定,如果曾祖母、曾祖父去世,过去服丧三个月,现在请陛下延长至五个月;嫡子的妻子,过去服丧九个月,现在请再延长;各位儿子的妻子服丧,请将过去规定的五个月改为九个月;嫂子、叔叔过去不服丧,现在请改为服丧五个月。弟弟的妻子和丈夫的兄弟也应服丧五个月。舅舅过去只披麻戴孝,现在请规定同对待继母一样,服丧五个月。

    看毕,唐太宗下诏通过此项议案。此议案的作者乃魏徵。【原文】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①,太宗谓侍臣曰:“今日是朕生日。俗间以生日可为喜乐,在朕情,翻成感思。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追求侍养,永不可得。仲由怀负米之恨②,良有以也。况《诗》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辰,遂为宴乐之事!甚是乖于礼度。”因而泣下久之。【注释】

    ①癸丑:唐太宗生日。

    ②仲由怀负米之恨:仲由,孔子弟子子路,子路孝待父母,自己常吃野菜,而背米送给父母。父母死后,子路富有了,常怀悲叹。【译文】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日,唐太宗对大臣们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民间认为生日是可庆可贺的事情,但我却感慨万千。帝王君临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想奉养父母,却永远无法做到。仲由贫困时,常常到外面去为父母背米,他到楚国做官之后,富有万钟之粟,但那时他的父母去世了,再想尽孝心已不可能,所以他感到非常遗憾。《诗经》说:‘可怜我的父母,为养育我付出了多少艰辛啊。’怎么可以在父母生我这样艰难的日子,举办宴会寻欢作乐呢?这实在是与礼仪相违。”说完,便情不自禁地哭泣了许久。【原文】

    太常少卿祖孝孙奏所定新乐。太宗曰:“礼乐之作,是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政善恶,岂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而为《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以是观之,实由于乐。”太宗曰:“不然,夫音声岂能感人?欢者闻之则悦,哀者听之则悲。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政,其人心苦,然苦心相感,故闻之则悲耳。何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玉树》、《伴侣》之曲,其声具存,朕能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耳。”尚书右丞魏徵进曰:“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太宗然之。【译文】

    太常少卿祖孝孙上奏新近制定的音乐。唐太宗说:“礼仪、音乐,是圣人为了节制人们的**而设立的,用来教化百姓,它们应该符合规范。同样,政治的好坏,难道不也因此而生吗?”御史大夫杜淹说:“前代的兴衰存亡,也跟音乐有关。陈后主灭亡,就是因为奢侈荒淫和为妃嫔们谱写淫曲《玉树后庭花》所造成的。齐灭亡,也是因为齐东昏侯作《伴侣曲》,行旅之人听到,无不悲伤而泣,这乃是亡国之音啊。所以,国家的存亡,全在于音乐。”唐太宗不同意,说:“不是这样的,仅仅是声音怎么能影响人呢?快乐的人听到声音就会喜悦,哀伤的人听了就会悲伤。悲喜之情在于人心,并非是音乐造成的。即将灭亡的国家,百姓内心凄苦。听到哀怨的音乐,内心十分感动,就会愈加悲伤。相反,一首悲哀的音乐,怎么会使快乐的人悲伤呢?现在,《玉树后庭花》、《伴侣曲》这些靡靡之音依然存在,我自己都可以演奏它们。但是,可以肯定,你们是不会悲伤的。”尚书右丞魏徵接着说:“古人说,礼呀,礼呀,难道就是玉帛之类的礼器吗?乐呀,乐呀,难道就是钟鼓之类的乐器吗?音乐的关键在于人的心境,不在于音调。”唐太宗很赞同他的看法。【原文】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奏言:“今《破阵乐舞》①天下之所共传,然美盛德之形容,尚有所未尽。前后之所破刘武周②、薛举③、窦建德、王世充等,臣愿图其形状,以写战胜攻取之容。”太宗曰:“朕当四方未定,因为天下救焚拯溺,故不获已,乃行战伐之事,所以人间遂有此舞,国家因兹亦制其曲。然雅乐之容,止得陈其梗概,若委曲写之,则其状易识。朕以见在将相,多有曾经受彼驱使者,既经为一日君臣,今若重见其被擒获之势,必当有所不忍,我为此等,所以不为也。”萧瑀谢曰:“此事非臣思虑所及。”【注释】

    ①《破阵乐舞》:太宗为秦王时,破刘武周,军中相与作《破阵乐》,用乐工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

    ②刘武周:马邑人,隋时为鹰扬校尉,曾起兵附于突厥,突厥立其为定杨可汗,后被太宗击败于并州,奔突厥,为突厥所杀。

    ③薛举:兰州人。隋末起兵自号西秦霸王,后被太宗所降。【译文】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上书说:“现在《破阵乐舞》在天下广为传颂,但此乐仍不足以形容陛下超世的武功和宏伟的业绩。陛下先后打败了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等乱世枭雄,我愿意来写一写陛下无人可比的神勇。”唐太宗说:“我在天下纷争的乱世,为了拯救天下苍生,迫不得已,才征讨四方,所以才有了这个舞蹈和音乐。然而高雅的音乐,应该只陈述历史梗概,不宜把详情原原本本写出来。我看当今朝廷的将相,很多都曾受敌人的驱使,如果现在又看到他们被俘虏的情景,毕竟曾经有过君臣关系,肯定会于心不忍。考虑到这些,所以我认为不可。”萧瑀道歉说:“这件事臣根本没有想到。”【评析】

    礼乐是纲常伦理的关键,是处理人际关系、改变道德风尚、调整君臣秩序的原则。儒学的理论,要通过礼乐来保证实施。太宗诏令改革礼制,自身躬行不辍,为天下之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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