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免费阅读!

礼乐第二十九(1/2)

作者:贞观政要

    【原文】

    太宗初即位,谓侍臣曰:“准《礼》,名,终将讳之。前古帝王,亦不生讳其名①,故周文王名昌,《周诗》云:‘克昌厥后。’春秋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经》书:‘齐侯、宋公同盟于幽。’惟近代诸帝,妄为节制,特令生避其讳,理非通允②,宜有改张。”因诏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前指。近世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语。今宜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③,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读,并不须避。”【注释】

    ①生讳其名:活着的时候就避讳其名字。

    ②通允:通达妥当。

    ③先哲:先代圣哲。【译文】

    唐太宗即位之初,曾对侍臣们说:“根据《周礼》的规定,帝王的名字,都要避讳。可是古代的帝王,生前并不避讳这些,周文王叫昌,但《周诗》中写了‘攻克姬昌之后’这样的诗句。春秋时,鲁庄公名叫同,庄公十六年《春秋经》上有这样的字句:‘齐侯、宋公在幽地结为同盟。’只是到了后来,帝王们才制造出许多禁忌来,他们下令,生前就要对帝王的名字进行避讳。我认为这样做很没有道理,应该改变。”于是下诏说:“按照《礼记》,人名是两个字的,只要不是两个字连着出现,就不要避讳。孔子是通达事理的圣人,以前不是没有指出过这种事。近世以来,世人多加禁忌,生出很多避讳,与《礼记》的规定不符。现在应该遵循经典,从简约出发,效仿先哲,规范后世。官员的称谓、姓名,公私的文章书籍,只要‘世’和‘民’两个字不连读,就没有必要避讳。”【原文】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窃见密王元晓①等俱是懿亲,陛下友爱之怀,义高古昔,分以车服,委以藩维,须依礼仪,以副瞻望②。比见帝子拜诸叔,诸叔亦即答拜,王爵既同,家人有礼,岂合如此颠倒昭穆③?伏愿一垂训诫,永循彝则④。”太宗乃诏元晓等,不得答吴王恪、魏王泰兄弟拜。【注释】

    ①元晓:高祖第二十一子。

    ②瞻望:仰望。

    ③昭穆:古时宗庙牌位按辈次排列,左为昭,右为穆。这里指辈分。

    ④彝(yí)则:古时指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译文】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说:“我私下看到,密王李元晓他们都是皇亲国戚,陛下对他们的关注仁爱之心,超过古代的帝王。但是,陛下对于分派给他们兵马,委以重任这些大事,仍须遵循礼仪规范,以让天下人臣服。我看见皇子们拜见叔叔时,叔叔们也马上回礼。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礼数,帝王之家也如此,岂能如此颠倒上下秩序呢?希望陛下加以教诲和训诫,永远遵循前人美好的礼仪。”唐太宗于是下诏李元晓等人,对吴王李恪、魏王李泰兄弟不用答拜。【原文】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经闻京城士庶居父母丧者,乃有信巫书之言,辰日不哭,以此辞于吊问,拘忌辍哀,败俗伤风,极乖人理。宜令州县教导,齐之以礼典。”【译文】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听说,京城的百姓在为父母服丧期间,有的人听信巫师的妖言,在辰日这天不哭,他们谢绝别人的哀悼慰问,拘泥于禁忌不允许悲伤,这是伤风败俗、违背人情事理的做法。现在下令各州县,让他们教导百姓,一律按照正确的礼仪规范去做。”【原文】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佛道设教,本行善事,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坐受父母之拜,损害风俗,悖乱礼经?宜即禁断,仍令致拜于父母。”【译文】

    贞观五年,唐太宗对侍臣说:“佛教、道教徒,本应该广做善事,怎么能够让尼姑、道士等人妄自尊贵,坐着接受父母的跪拜礼呢?这样做只会损害民风民俗,使礼仪混乱。现在,应该马上下令禁止这种行为,仍旧让他们对自己的父母行跪拜礼。”【原文】

    贞观六年,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①,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②,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乃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③等,刊正姓氏,普责天下谱牒④,兼据凭史传,剪其浮华,定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撰为《氏族志》。士廉等及进定氏族等第,遂以崔干为第一等。太宗谓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际,则多索财物,或才识庸下,而偃仰自高⑤,贩鬻松槚⑥,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且士大夫有能立功,爵位崇重,善事君父,忠孝可称,或道义清素,学艺通博,此亦足为门户,可谓天下士大夫。今崔、卢之属,惟矜远叶衣冠⑦,宁比当朝之贵?公卿已下,何暇多输钱物,兼与他气势,向声背实,以得为荣。我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遂以崔干为第三等。至十二年,书成,凡百卷,颁天下。又诏曰:“氏族之美,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古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礼义之风。名不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高门之胄,不敦匹嫡之仪,问名⑧惟在于窃赀⑨,结褵⑩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姻,多纳货贿,有如贩鬻。或自贬家门,受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望,行无礼于舅姑。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唯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礼典,称朕意焉。”【注释】

    ①累叶陵迟:累叶,累世。陵迟,盛况渐衰。累业陵迟在这里指家世衰落。

    ②市贾(ɡǔ):商人。

    ③令狐德棻(fēn):令狐,复姓。德棻,名。宜州人,博贯文史,武德初年,为起居舍人。贞观年间迁礼部侍郎。

    ④谱牒:古代记述氏族或宗族世系的书籍。

    ⑤偃仰自高:心安理得,自高自大。

    ⑥贩鬻松槚(jiǎ):槚,木名,即楸树,常和松树一起种在坟墓前。贩鬻松槚意思是拿着前世的声望做交易。

    ⑦远叶衣冠:意思是远世的官绅。

    ⑧问名:古代婚礼“六礼”之一。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

    ⑨窃赀:这里指借机索财。

    ⑩结褵(lí):褵,古时女子出嫁时系的佩巾。结褵即成婚的代称。【译文】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尚书左仆射房玄龄说:“近来,山东的崔、卢、李、郑四大姓,虽然在前几代就已衰败,但他们仍依仗旧时的名望,自高自大,号称士大夫。每当把女儿嫁给其他家族,总要大肆索取聘礼财物,一味贪图数量,根据财礼的数目决定婚约,就像集市上的商贩一样,这样做败坏了风俗,也搅乱了《礼经》的规定。既然他们的门望与事实不符,看来,现在的礼仪制度应该有所改革了。”于是下诏,命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人订正姓氏,普遍收集全国家谱。并根据史书传记,删除浮华,考订真假,如果一个家族上代出了忠贤,就提升等级,出了叛逆,就加以贬黜。依此标准,撰写了一部《氏族志》。后来,高士廉等人在唐太宗面前呈上所定的氏族等第时,仍把崔干列为第一等。太宗说:“我和山东的崔、卢、李、郑,并无宿怨,只是因为他们世代衰微,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做官,却还自称是士大夫,婚嫁的时候,依此大量索取财物。有的人才能见识平庸低劣,却还悠然自得地自夸高门,炫耀死去的祖先,依附于富贵之列,我真不明白社会上为什么还会看重他们?如果有人能建立功业,爵位隆重,善于侍奉君主和父亲,忠孝都值得称赞,或者道德仁义高尚,学艺通博,这样也足以自立门户,称得上是士大夫。如今崔、卢之类,只是自恃远祖的高官厚爵,怎能和当朝的显贵相比呢?公卿以下的人,何苦给他们多送财物,助长他们的气势呢?他们只图虚名不顾实际,想借此增加自己的光彩。我之所以要复位氏族,是为了树立当今显贵的地位,为什么还把崔干列在第一等,你们这不是看轻我朝的官爵吗?所以,不管以前如何,只按照今天的官品、人才来定等级,并且这次量定等级将作为永久的准则。”于是把崔干定为第三等。贞观十二年,《氏族志》全书完成,共一百卷,颁行天下。其后,唐太宗下令说:“氏族高下,要以官爵相联系,婚姻的正道,要以仁义为先。自从北魏失国,北齐灭亡,朝野变化,风俗衰败。早先的燕、赵古姓,后人多失去官爵,以前齐、韩旧族,行为也有悖礼义。他们名不闻于乡里;身不免于贫贱,却自称高门后裔,而不讲究嫁娶礼仪,依仗名望只在于勒索财物,女儿必嫁给富贵之家。于是就有新做官的人和钱财多的人家,羡慕富贵人家的祖宗,抢着和人家攀亲,多送财物,如同买卖。双方有的自愿贬低家门,受辱于姻亲,有的夸耀过去的地位,在公婆面前行为无礼。这种做法积习已久,已经成了风俗,至今还未改变,这既紊乱了人伦,也有亏于名教。我日夜谨慎小心,操劳政事,历代的弊端祸害,都已制止革除,唯有这项坏风气,还没有完全转变。从今以后,让天下人都要懂得嫁娶的规矩,务必合乎礼法,按照朝廷的礼仪办事,才符合我的心意。”【原文】

    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尚太宗女南平公主。珪曰:“《礼》有妇见舅姑之仪,自近代风俗弊薄,公主出降,此礼皆废。主上钦明,动循法制①,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亲执巾,行盥馈之道②,礼成而退。太宗闻而称善。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备行此礼。【注释】

    ①动循法制:做什么事都遵循礼法典制。

    ②盥馈之道:指妇人为长者行盥洗、送膳食之礼。【译文】

    礼部尚书王珪的儿子王敬直,娶了唐太宗的女儿南平公主。王珪说:“《礼记》上规定有妇人拜见舅舅、姑母的礼仪。可近世以来,这种风气逐渐改变了,公主下嫁,这些礼节都被废弃了。陛下圣明,处处都遵循法令规范。我接受公主的拜见之礼,哪里只是自己的荣耀,其实是在成全大唐礼仪之邦的美名啊。”于是和妻子在公婆的座位上就坐,让公主亲自拿着帕子,行侍奉父母的洗手进食之礼,礼毕,公主自行退下。唐太宗听说此事后非常赞成。此后,凡是有公主下嫁,都要遵照这条礼仪。【原文】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之邑①,刍禾②百车,待以客礼。昼坐正殿,夜设庭燎③,思与相见,问其劳苦。又汉家京城亦为诸郡立邸舍。顷闻考使至京者,皆赁房以坐,与商人杂居,才得容身而已。既待礼之不足,必是人多怨叹,岂肯竭情于共理哉。”乃令就京城闲坊,为诸州考使各造邸第。及成,太宗亲幸观焉。【注释】

    ①汤沐之邑:住宿的地方。

    ②刍禾:喂马的草料。

    ③庭燎:大蜡烛。【译文】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古时候,诸侯入朝拜谒天子,有专门住宿和沐浴的地方,供给他们一百车草喂养马匹,享受客人的礼遇。白天天子在正殿里端坐,晚上在庭院中点燃蜡烛,向他们嘘寒问暖。京城里还有为各个郡县专门设立的馆舍。现在,我听说各地使者到京城,都租房子居住,他们和商人杂居在一起,仅有容身之地而己。如今待客之礼如此怠慢,恐怕各地使者会产生怨恨,怎么还会愿意为朝廷尽职尽忠呢?”于是,下令京城有条件的客栈,为各地来的使者营造馆舍。修成之后,唐太宗还亲自前去参观视察。【原文】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奏言:“准令,三品以上,遇亲王于路,不合下马,今皆违法申敬,有乖朝典①。”太宗曰:“卿辈欲自崇贵,卑我儿子耶?”魏徵对曰:“汉、魏已来,亲王班②皆次三公下。今三品并天子六尚书九卿③,为王下马,王所不宜当也。求诸故事④,则无可凭,行之于今,又乖国宪,理诚不可。”帝曰:“国家立太子者,拟以为君。人之修短,不在老幼。设无太子,则母弟次立。以此而言,安得轻我子耶?”徵又曰:“殷人尚质⑤,有兄终弟及之义。自周已降,立嫡必长,所以绝庶孽⑥之窥窬,塞祸乱之源本。为国家者,所宜深慎。”太宗遂可王珪之奏。【注释】

    ①有乖朝典:有违于当朝典制。

    ②班:排列,次序。

    ③九卿:即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④故事:旧例。

    ⑤尚质:崇尚诚信,重视实际。

    ⑥庶孽:旧时指妾媵所生的儿子。【译文】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上奏说:“按照律令,三品以上的官员,在道路上遇到亲王,可以不下马致礼。不过现在,这种行为却是违法的,这实在与朝廷律令不符啊!”唐太宗说:“你们想自己尊贵,而轻慢我的儿子们吗?”魏徵说:“汉代、魏晋以来,亲王的礼遇都低于
小说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