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军校的经典法则》免费阅读!

没有纪律便没有一切(1)(2/2)

作者:李问渠

权利。如被记过超过每月的最高限额——13次,则每超过一次就将受罚,至少要在空地上走一个小时,一般要扛着步枪不停地走一小时。

    据说,艾森豪威尔到西点不久,就因为他的自由散漫而赢得了“操场上的小鸡”的头衔。原因是艾森豪威尔经常犯错误,不得不接受惩罚,像小鸡在田间来回走动一样在操场上来回走步,只是不如小鸡那样自由罢了。

    处罚的手段还有禁闭,分为普通禁闭和特别禁闭。普通禁闭是对正在参加校际运动会的运动员采取的,是用来代替罚走的一种惩罚。受到普通禁闭惩罚的学员在正常享受特权的时间内必须留在自己的寝室里。特别禁闭用于那些被军校官员认为犯有特别严重过错的学员,其中包括长时间罚走。对各种过错可能采取的处罚方式有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实施者有临时确定处罚方式的权力,但不允许过分。实际上,过分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对低年级学员。

    为具体说明问题,我们选取西点军校特别命令上列出的几个处罚例子,以窥学员规范的严格性,也可从另一个角度认识学员责任感是如何形成的。下面的例子,我们删除了具体的人名。

    错误:从事营利活动。1971年2月2日,乘值班之机在营区内贩卖烤锅饼,以图谋利。处罚:记过20次,惩罚44次,并禁闭2个月。

    错误:公开显露感情。1971年1月20日17时45分,犯错误人让青年妇女在大礼堂里亲吻他。处罚:记过10次,惩罚14次。

    错误:态度凶暴不恭。1971年1月17日10时55分,在教室里,当卫兵要求他让出军官的座位时表现出好斗态度。处罚:记过15次,惩罚20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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