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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大分杈,可以避免同根相煎的悲剧(2/2)

作者:张小平

最富有的家族之一。老大拉克什米·米塔尔,25岁时便远赴印度尼西亚拓展家族事业,随后又开动并购战车陆续在全球收购了一系列的钢铁公司,用了30年时间把一家印度钢铁小作坊变成了总部在伦敦、注册地在荷兰,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荷兰阿姆斯特丹泛欧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全球第一大钢铁公司。有超强能力和野心的拉克什米·米塔尔为了和两位弟弟撇清,把在印度的家族产业留给了他们,自己成为雄霸全球的钢铁大王。

    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民营企业走向成熟的开始。

    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事后如此评价当初四兄弟的分家之举:“几个兄弟都很能干,有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就会议而不决,效率太低。我们适当调整后,每一部分多以一个人为主,其他人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参与,这样效率更高、动力更强,避免了之后出现不和谐。”四兄弟分家后各奔前程,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苏宁环球集团董事局主席张桂平说起1999年与弟弟张近东之间的分道扬镳颇有感触:“原来是一股道上跑着两辆车,现在是两股道上各跑着一辆车,我想这个力量肯定比原来大。”

    而黄俊钦、黄光裕兄弟俩当年及早分家,都在各自的领域内创造了商业成功的神话--这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养育的两个儿子,竟然都成为中国大陆的巨富。

    树大要分杈,这是自然规律。在家族企业中,不合则分,即可以避免同根相煎的悲剧,同时也可以尽量避免出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连锁反应,让整个家族企业毁于一旦。

    当然,也有人从基业长青的角度,对这种兄弟分家持更多否定的态度。基业长青几乎是每一个家族企业的美好梦想,但类似于国美黄俊钦、黄光裕这样的兄弟阋墙与分家,虽然有效地切割和阻止了家庭矛盾的继续恶化,防止家族企业滑入毁灭的深渊,但同时也成为基业长青的巨大绊脚石。

    在2006年6月的美国《家族企业》杂志上,公布了一份全球最古老的家族企业名单,其中有4家“千年企业”,比如日本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金刚组,创建于公元578年,至今传到了第40代,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

    而华人的家庭企业,总是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均分下越变越小,很少有几代人共同努力累积成富可敌国的家财。企业的分家,实际上迫使企业财富的累积在时间和空间上面临夭折的命运,这成为我们产生“百年企业” 和“千年企业”最大的文化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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