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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归田·旅游英伦(1/2)

作者:俾斯麦传

    19世纪初,德意志农村因容克抵制,改革不彻底,容克地主的权力并没有削弱,克尼普霍夫庄园的情况一仍其旧,这儿有十几幢茅草盖的房子,每幢房子住4户人家。这些农奴赤贫,每个劳力每月的工钱为一塔勒,每年还要为庄主服劳役。他们不交房酬,不交柴草费,每人有3英亩瘠地可打点粮食,有一小块牧场可收干草。倘若年成不好,庄主要开恩才会救助他们。克尼普霍夫是属于那种王室赐给贵族的封地,容克地主在当地的农奴和平民百姓中,既有司法之权,又是宗教领导,在本地议会又是立法的议员。一言以蔽之容克地主在他的封地是操有生杀大权的头面人物。这个年月的德意志农奴,既无权利又无保障,他们是实实在在的奴隶。

    俾斯麦当然少不了贵族老爷的派头,但对他田庄上的农奴还算比较好。他清楚,要经营好他的庄园必须靠农奴们的苦干。他在格赖夫斯瓦尔德所学的知识大多都能派上用场,他发觉克尼普霍夫镇上农协会有不少农科书籍,便常去借阅,他认真攻读化学和复式簿记,自己管账,为了给田土合理施肥,就近向一位博士请教土壤分析。他常骑马巡视他的田庄,关心农作物生长情况,向农奴们发号施令,他逐渐对农奴、平民、粮食贩子、气候规律、庄稼长势等等都有所了解,他还搜集过一百多条农事谚语和民间俚语,大大扩充了他的语汇,加强了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在集市上他学会了在出售羊毛和别的农副产品时讨价还价,养成了他讲求实际的习惯。

    与此相反,俾斯麦的哥哥对经营田庄了无兴趣,甚至像个局外人。弟弟外出办事回来时,不是跑了羊就是死了牛,或是庄稼生了虫子。俾斯麦觉得兄弟很难合作,在父亲的同意下,他们平分了家产,从此各干各的,慢慢偿还田庄历年欠下的债。俾斯麦指手画脚地管理田庄,去打猎或驾只小船到湖里去打野鸭,赶马车去拜访邻里……。这些事并不需要耗费他很多精力和时间。入夜,他广泛阅读,其中除李比希的《化学在农业和生理学中的应用》外,还有英国文学作品和英国史,他仔细研读了20卷本《德意志地理》,这在后来的议会讨论中,他比任何一个议员都更了解他们自己选区的情况;他阅读黑格尔的著作,也阅读批判基督教的著名人物大卫·弗里德里希·斯特劳斯和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的著作,他关心英国时事,揣摸英国罗伯特·皮尔怎么把温和派的托利党改造为保守党。他晚年说:“我今天的一般知识,是我在没有什么特别事务的年代习得的。我买过很多有关思想、事业方面的书籍,把这些书全都认真阅读过。”他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读过的东西多能记住。后来从政,都发挥了效用。欧洲各国的政治家,对他的博闻强记心悦诚服。俾斯麦亲自经管田庄9年,其中有3年发生过农业大萧条,但他田庄上的产值却提高了1/3。他在务农上的精明干练和取得的成绩,令他的邻居们刮目相看。这段经历培养了他务实的作风,同时也大大改善了他家的财务状况。

    务农、读书和巡游、打猎,总不能使俾斯麦体内的“力比多”完全释放。也许是寂寞的田园生活使他日久生厌。他又开始同一些朋友胡作非为。他有几个晚上去赌博,把田庄的辛苦所得输得一干二净。有一次去邻居家,把一只吓得半死的狐狸拖到客厅,并大声驱赶。还有一次,他到另一个邻居家,先到的人知道俾斯麦来了,他们用一个五屉柜将门挡住,俾斯麦推不开,便拔出手枪转到院子里,从窗口朝满是人的大客厅的天花板上连发数枪,被击碎的天花板上的粉壁灰纷纷扬扬地落到惊恐万状的那些人头上。从此,他在他的乡里有了“疯子俾斯麦”的美名。

    乡里人说他见了女人是很狂的,他似乎能在社会上各阶层的女人中猎艳。1841年夏,他向一个阔佬千金奥托琳妮·冯·普特卡默尔求婚,他想方设法追求她整整半年,但是那位普特卡默尔夫人早就知道“疯子俾斯麦”及其劣迹,她通过旁人向这位想做她的夫婿的角色捎了个口信,言语委婉礼貌,意思却很清楚“不要痴心妄想!”1842年春,天气阴沉的时候多,俾斯麦的心情也像这天气一样,求婚遭拒,自尊心受挫。远在申豪森的父亲和身边的哥哥都认为,田庄经营上了正轨,收入颇丰。奥托何不外出走走散散心呢?

    1842年某一天,俾斯麦悄然离开了波美拉尼亚。他在汉堡静候开往赫尔或利兹的班轮。汉堡是“汉萨同盟”的首倡之地。

    汉萨同盟是13至17世纪北欧城市结成的商业、政治同盟,以德意志北部各城市为主。“汉萨”是中世纪德文“公所”或“公馆”的意思。汉堡和吕贝克于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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