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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优生(1/2)

作者:早慧成才的奥秘

    “遗传是优生的一块基石。”懂得了遗传,就会自觉地做到优生。

    “失败是一座学府,它是走上成功的一阶。”失败的和成功的,往往产生的教育效果相等。有时候,失败会成为更“新鲜的刺激”。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这个栏目里,作者选择了几的带有悲剧色彩的故事,应当说,这与本书意旨是相同的。

    名人不是神人。特别是在远古时代,科学不普及,名人对优生的认识不同于现在。所以,免不了失误。对此,我们可以作为借鉴。

    胎教,以前人们总把它视为神话。可是科学和实践证明,它是活生生的现实。

    遗传的影响有多大——伯爵和他的第14代孙患同一种病

    1914年,英国的施鲁斯伯里教堂要改建。改建这座教堂必须挖掘施鲁斯伯里伯爵第一的尸体。

    施鲁斯伯里伯爵诞生于1390年,他是英法战争中知名的功臣。据生平年谱记载,他是英法战争中被炮弹炸断大腿,又被战斧砸伤颅骨而殒命的。死后,葬在一座以他的名字命名,而且建筑考究的教堂的墓窖里。

    无巧不成书。负责这座教堂改建工程的恰好就是施鲁斯伯里伯爵第一的第14代孙。这位工程主持人的手指患有先天畸形——指关节愈合症。他的左右两手的第一、二指完全正常,中指的关节部分愈合,第四、五指的近端指关节完全愈合。因而,后三个手指不能弯曲起来触及手掌。在外观上,存在愈合的关节部位较正常关节略微粗大。他将他的指骨特征与伯爵第一尸体的指骨对照,发现了几乎完全一样的指骨畸形。更为有趣的是,墓窖里还有一具施鲁斯伯里伯爵第一的平卧雕像,颇具写实风格的雕像栩栩如生地雕琢了施鲁斯伯里伯爵特有的手指外貌。他的两手的第三、四、五指的关节均比正常指稍显粗大。这就表明,施鲁斯伯里伯爵所患的指骨关节愈合症,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它历时500年,经14代,仍传给了自己的嫡亲后代。

    遗传的影响是无所不包的

    ——潘光旦

    色盲病为什么也叫道尔顿病——科学家道尔顿首次发现色盲病

    约翰·道尔顿(1766-1844)是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1808年他发表了《道尔顿原子学》,从而被誉为原子理论的创建人。为了纪念他,科学家至今还把他的名字用作原子量的单位。奇怪的是,医学上有一种病叫“道尔顿病”。这里的道尔顿,不是别人,正是这位化学家和物理学家。

    那么,“道尔顿病”是一种什么病呢?为什么用道尔顿的名字命名?这里还有一段故事呢!

    那一天是圣诞节。青年道尔顿到街上去买了一双长筒袜,作为节日礼品,亲手送给母亲。母亲收到这份礼品非常高兴。她打开礼品盒一看,“啊,原来是一双红色的长筒袜。”她感到颜色实在太鲜艳了,与自己的年龄和身份不太相称。她笑着问道:“约翰,你的礼物真让人高兴,但是你怎么看上了这么鲜艳的颜色呢?”这使道尔顿感到有些奇怪。他不以为然地说:“难道深蓝的颜色还不稳重吗?妈妈。”

    “什么?约翰。它和樱桃一样红呀!”

    “不对,妈妈。是我亲手挑的,是深蓝色。”

    “是红色,约翰。妈妈的眼光不坏。”母亲重复回答。

    道尔顿找来了弟弟。弟弟也说是蓝色的。而且,他俩对颜色的感受完全一样。可是,他的朋友们和他俩的识别力却不同。朋友们开玩笑说:“照你所说,你将永远也看不到女性美丽动人的面容。你会把她们面颊上那羞涩的红晕,看成一片浅蓝。”

    从那天起,道尔顿才知道自己的色觉与别人不同。

    道尔顿没有放过这一偶然的发现。他不但仔细分析了自己的体验,还对周围的人做了各种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他又经过多方考查验证,写出了一部科学著作——《论色觉》。这是人类第一次发现色盲病,而道尔顿既是色盲病的第一个发现者,也是第一个被发现的色盲病人。正因如此,色盲病至今仍被称为“道尔顿病”。

    物生自类本种——王充

    遗传病是指由于染色体或染色体所负载的遗传物质(基因)发生异常而引起的疾病。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有4000多种遗传病。与其他一般疾病相比,遗传病具有先天性、终身性、遗传性等特点。

    ——佚名

    先天性疾病是指婴儿出生时已经发生的病理状态。遗传性疾病属于先天性疾病的范畴,但是先天性疾病不一定具有遗传性,不能把两者等同起来。除了遗传因素外,还有许多其他原因,如各种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有害因素,都可影响正在发育的胚胎,从而造成胚胎的发育异常或畸形。

    ——佚名

    切不可忽视了遗传病——女皇把血友病传给了她的下一代

    要不是科学家们的追踪考查,谁都不知道,19世纪尊贵的英国女皇维多利亚竟是一位可怕的“血友病”基因携带者。

    维多利亚女皇一生共计生了4个儿子和5个女儿。长子是个血友病患者,青年时代因练习骑马射箭碰破皮肤流血不止而丧生。她的一个女儿嫁给了雅典皇室,生了一个儿子,其命运和他舅舅一样,因皮肤损伤而夭折。女皇的另一位女儿,嫁到西班牙巴本皇室,结果造成巴本家族中血友病的流传。女皇的一位孙女与帝俄沙皇尼古拉二世结婚,生了一个儿子,也患了严重的血友病。

    血友病人的特点是“创伤性出血”。当患者在运动或劳动时,如不慎碰破皮肤,就会出血不止。走远路、爬楼梯、踢球、跌跤,口、舌、鼻粘膜的轻微擦伤或咬伤,拔牙、扁桃体切除、脓肿切开等小手术,都可导致难以制止的严重出血。

    血友病是伴性遗传病,其特点是男性发病,女性不发病,但她是同病基因携带者,把致病基因传给子女,使她的儿子发病,女儿则成为又一代致病基因携带者。维多利亚女皇一世是血友病基因的携带者,也是引起血友病在皇家家族内流传的肇端者。

    遗传病是一种和血统有关的先天性疾病,它的传递不仅可以发生在下一代,而且可以隔代相传。

    ——林巧稚

    他们为什么遍体长毛——查毛妹家谱,看遗传的因果关系

    1977年9月30日,在我国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一个姓于的农民家庭里,诞生了一个遍体长毛的孩子,取名叫于震环。消息不胫而走,迅速传遍大江南北。

    无独有偶。就在这个“毛孩”诞生的前几年,江苏省某地农村也曾发现过母子两人同为“毛人”的家庭。这人世间的奇闻,使千万对育龄夫妇大为忧虑,也令科学家们的神经为之一震。

    1978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和遗传研究所组成调查组,对近几年发现的“毛人”现象做了权威性的调查研究。其中,江苏两代毛人中的母亲35岁,其子9岁,当地人称母亲为“毛妹”,称儿子为“毛弟”。其实,他们是母子两代而并非姐弟关系。“毛弟”除嘴唇、鼻尖、手掌、足底以外,全身其他各部位都长有黑色体毛。眉毛又长又粗,耳廊和脸部体毛也极丰富;鼻子扁而宽,耳位低,耳垂大,嘴唇厚。这9岁的男孩当时已读小学二年级,学习成绩中等,智力正常。孩子自出生以来除出牙较晚(一周岁才出第一颗乳牙)外,并无其他明显异常表现。“毛弟”的母亲“毛妹”,鼻、耳、唇等外型特征与其子极其相似。其鼻唇间和下颌长有浓黑的粗毛,双臂和双腿部位的毛比体毛发达的男子更为显眼。据说,“毛妹”自1969年结婚以后,体毛消褪了不少。她身高1米70,体质健壮,挑个一二百斤重的担子不在话下。“毛妹”出生后也是满一周岁才出第一颗乳牙,而且直到23岁才月经初潮。除此之外,也并无更多的异常表现。

    专家们认为,这种全身多毛的特征是一种遗传上决定的异常性状。这种异常性状的遗传规律尚待确定。一般认为,它可能是一种显性遗传性状,一旦某个个体由于基因突变而获得了这种异常性状,其后代有1/2的可能会出现同样的性状。“毛妹”和“毛弟”的家谱就说明了这种情况。

    一切品性,无论生理的或心理的,结构的或功能的,常态的或变态的以至于病态的,全都和遗传有因果的关系。

    ——潘光旦

    遗传性疾病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类:

    1.染色体疾病。主要是染色体数目及结构上的异常。不少染色体疾病使胎儿在发育过程中造成流产或死胎。

    2.单基因遗传病。是指同源染色体上的等位基因,其中的一个或两个发生异常。根据遗传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伴性X连锁遗传病等三种。

    3.多基因遗传病。当由两对或两对以上许多致病基因起作用而致病时,称为多基因遗传病。

    ——佚名

    盖缘于杯中物贻害——陶渊明酗酒害了后代

    “我吃梨子,我要木薯……”

    在房子里走来走去的男孩,一天到晚不住地向父母叫唤要吃的。母亲看着这个整日只晓得吃喝,将满9岁的小儿子,不禁凄然泪下。父亲陶渊明,那做诗时的激情和平时那怜子的笑容,也荡然无存。

    陶渊明(365?-427)是东晋文学家、大诗人。少年好学,后曾任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令等职,因不满当时统治,毅然解甲去职,归隐田园。

    政治上不得志,使陶渊明精神上很不愉快。他常以醉酒打发时光。他嗜好“杜康”,并以“连醉数日为乐”。有人说,酒能助兴。的确,陶渊明饮酒做诗,给后代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绝唱名篇。然而,他的后代却都是“低能儿”,一个个庸庸碌碌,一事无成。这不得不使陶渊明伤心、痛苦。

    未到暮年,陶渊明的白发已覆盖了两鬓,肌肤也不再像过去那样结实。虽有五个儿子,但他们谁也不喜好纸笔。阿舒年已16岁,他那懒劲无人可比。阿宝也快15了,却从来不想着学习。阿雍、阿端年满13岁了,几乎连“6”和“7”都分不清。阿通转眼就是9岁,还只是知道吃梨和栗子。陶渊明逐渐领悟:身体之糟糠,后代之鲁钝,“盖缘于杯中物贻害”。

    痛饮则伤神耗血,伤胃亡精,生痰动火。

    ——李时珍

    白痴皇帝——晋武帝司马炎与姨表妹结婚生苦果

    司马衷(259-306)的父亲晋武帝司马炎和曾祖司马懿、伯祖司马师、祖父司马昭都是玩弄权术的能手。在建晋之前,军阀侯门之间互相征伐,兵灾不断。司马昭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采取了一系列对策,其中包括让其子司马炎与姨表妹结婚,亲上加亲,以扩张实力。不料这却是个馊主意!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通常所说的“近亲”。

    科学所揭示的规律是不能违抗的。司马炎与姨表妹结婚后,生其子司马衷果然是个白痴。

    尽管太子司马衷是个什么也不懂的低能儿,但司马炎还是抱着“癞痢头儿子自己的好”的观点,不听大臣们的规劝,坚持要传位给他。公元290年,太子司马衷已过而立之年,晋武帝病重,传位之事急于落实。司马炎不放心,临死之前要立个遗嘱,要皇后之父杨骏和他的叔父汝南王司马亮一起辅佐太子。当时只有杨骏在场,杨为了独揽大权,就扣发诏书,单独辅政。

    太子司马衷接位后称晋惠帝。国家政事他一件也管不了,却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他带一批太监在御花园里玩,听到一群蛤蟆的叫声,就问身边的太监:“这里小东西叫的是为官家还是为私人呢?”机警的太监一本正经地说:“在官地里是为官家叫的,在私地里是为私家叫的。”惠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有一年各地闹饥荒,百姓饿死很多。惠帝知道后问大臣:“好端端的人为什么会饿死?”大臣说:“没粮食吃。”惠帝忽然灵机一动,说:“没粮食吃,为什么不叫他们多吃点肉糜呢?”

    西晋自从出了这个低能儿的白痴皇帝,大权旁落,一些野心勃勃的人自然就闹起来了。于是出现了八王混战的局面。最后,东海王越毒死了司马衷,另立了新帝。这个白痴皇帝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死去了。

    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亲,即通常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的关系即为母亲、父亲与儿子、女儿;祖父、祖母与孙女、孙子;外祖父、外祖母与外孙女、外孙子等。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女、侄子;姨、舅与外甥、外甥女等。

    甜蜜的婚姻苦涩的果——达尔文与表姐结婚带来的苦恼

    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创始人达尔文(1809-1882),早年丧母,从小常随父亲去舅舅家度假。

    舅舅是一个富有的庄园主。他的庄园四周环绕着茂密的树林,密布着河汉水塘。这对爱好搜集植物和昆虫标本的达尔文来说,简直如同牛进了菜园,经常流连忘返。

    达尔文有三个表姐,她们都非常喜欢这个聪明漂亮的小表弟。达尔文对表姐们的殷勤款待也感到格外满意和高兴。然而,最让他倾心的还是小表姐艾玛。艾玛比达尔文大10个月,她对达尔文有着更深一层的感情。

    1831年,达尔文经植物学教授享斯洛的推荐,乘海军勘探船“贝格尔”号去南美进行科学考察。临行前,他对艾玛说:“估计我要离开两年,你能等着我吗?”艾玛涨红着脸点了点头。

    两年过去了,不见达尔文的身影。

    整整等了五年,达尔文终于在环绕地球一周之后归来了。艾玛原以为达尔文一到家就立刻提出结婚,然而她失望了。达尔文想,自己在事业上还无建树,而且尚未找到有固定收入的职业,如果匆忙结婚,必定会给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带来不少难题。

    两年后,达尔文出版了《“贝格尔”号航行中的动物学发现》一书,同时得到了地质学会秘书的职位。1839年1月29日,差两个星期就满30岁的达尔文终于与青梅竹马的艾玛结了婚。

    婚姻是十分甜蜜的,但是结的果却是苦涩的。婚后,艾玛生了6男4女,计10个孩子。然而,没有一个孩子是健壮的。两个大女儿未长大就夭折了,三女儿和两个儿子都终身不育,其余的孩子也都被病魔缠身,智力低下,这使达尔文非常难过。虽然他和艾玛感情很好,事业上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这仍弥补不了他心头的创伤。

    一天、二天……一年、三年……面对一群智力不佳、病病快快的孩子,瞧瞧艾玛,达尔文百思不得其解。“既然近亲繁殖可以培养出最好的马和狗,难道这个原理就不适用于人类吗?”

    后来,经过对植物的多年研究,特别是从兰花传粉与植物界中异花受精和自花受精的现象中,达尔文恍然大悟:他和艾玛所生的孩子之所以不健康,是两人血缘太近,是近亲结婚造成的。虽然达尔文解开了疑团,但为时已晚,苦酒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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