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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赋第三十三(2/2)

作者:贞观政要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置诸大庙,其若之何?’夫《春秋》之书,百王取则,若受不臣之筐篚⑨,纳弑逆之朝贡,不以为愆⑩,将何致伐?臣谓莫离支所献,自不合受。”太宗从之。【注释】

    ①莫离支:高丽官名。其职务相当于中国吏部兼兵部尚书。

    ②莫离支虐杀其主:贞观十六年,高丽东部大人泉盖苏文杀其王武,立王弟子藏为王,自任莫离支官。

    ③九夷:泛指东方各族。

    ④吊伐:吊民伐罪。慰问被压迫的百姓,讨伐有罪的统治者。

    ⑤宋督:宋,春秋时国名。督,字华父,宋戴公之孙。

    ⑥鲁君:即鲁桓公。

    ⑦郜鼎:郜国所造之鼎。

    ⑧大庙:周公之庙。

    ⑨筐篚(fěi):盛物的竹器,古代用以装丝帛之类贡物。

    ⑩不以为愆:不认为是罪过。【译文】

    贞观十八年,唐太宗将要攻打高丽,高丽官员莫离支泉盖苏文派使者向大唐进献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进谏说:“莫离支杀害了他的国君,为天下所不容,陛下出兵讨伐他,悼唁他们的亡君,是为百姓洗刷国君被杀的耻辱。古人讨伐杀害君主的罪人,是不会接受罪人的贿赂的。春秋时,宋国宋戴公的孙子送给鲁桓公郜国制造的鼎,鲁桓公接受了,把它放置在大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进谏说:‘国君应该弘扬道德,杜绝邪恶,可是大王却在助长邪恶,损害道德,把受贿的物品供奉在大庙之中,文武百官如果效仿,该以何种理由处死他们呢?周武王战胜了商朝,把商朝的九鼎迁移到属地,遭到伯夷等义士的责备,更何况把犯上作乱者贿赂的器物放置在大庙里呢?真不知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春秋》这本书,是历代国君取法的典籍,如果接受不义臣子的物品和杀君的叛臣的贡奉,却不惩罚他们,该以何种理由向他们兴师问罪呢?我认为莫离支进献的白金不可接受。”唐太宗听从了他的意见。【原文】

    贞观十九年,高丽王高藏及莫离支泉盖苏文遣使献二美女,太宗谓其使曰:“朕悯此女离其父母兄弟于本国,若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并却还之本国。【译文】

    贞观十九年,高丽国王高藏和莫离支泉盖苏文派使者向唐太宗进献了两个美女,唐太宗对使者说:“我可怜这两个女子,她们离开了自己的父母兄弟,孤苦无依,如果因为爱她们的美色而使她们伤心,那我不会接受。”于是把二人送还故土。【评析】

    唐代国势强盛,各国纷纷派遣使者入京纳贡,对此,唐太宗始终保持着比较清醒的态度,他从不贪求贡赋,也不允许地方官去自己辖区以外的地方寻求贡赋,并下令将外国进贡的美女遣返故土,鹦鹉放归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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