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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第四章(1)(1/2)

作者:李芷萱

    经济 第四章(1)

    新制度经济学派

    强调“权力均等化”的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派出现于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是由早期制度学派演变而来的。它的前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凡勃伦、康蒙斯、米切尔为代表的制度学派。西方经济学舞台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新制度学派。一是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另一个是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

    产生背景

    新制度经济学派是相对于20世纪20至30年代广泛传播的旧制度经济学派来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旧制度经济学派在欧美传播,这一经济学派虽然被看作是一个经济派别,但是学派内的经济学家却具有观点上的分歧。该学派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分支:以凡伯伦为代表的社会心理学派,以康芒斯为代表的社会法律学派和以米契尔为代表的经验统计学派。这三个分支之间不能形成统一的经济理论。正因为如此,旧制度经济学派的经济思想的影响远逊于当时的凯恩斯主义。

    但是,二战结束之后,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说却出现了“信任危机”,这种经济学说无法解释资本主义的多种社会经济问题,同时对一些棘手的经济问题也提不出解决的对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新制度经济学派在旧制度经济学派的基础上诞生了。

    形成过程

    20世纪50年代,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登上了学术舞台。加尔布雷思承袭了凡伯伦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派的传统,在研究对象上与旧制度经济学派没有多大差别,没有摆脱旧制度经济学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对经济生活起决定作用的思想。但他们不是像旧制度学派那样研究由人们的心理活动和社会习惯所决定的制度演进过程,而是更多地分析单一制度本身的功能。

    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经济学派比旧制度经济学派更彻底地主张制度演进的整体的方法,反对新古典经济学抽象演绎法,认为把个人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出发点是不科学的,认为均衡地、静止地分析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外表,没有考虑到社会各个经济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冲突。他们的一些新观点的发表和提出,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

    主要观点

    1.新制度学派认为资产阶级经济学正统理论惯于使用的数量分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强调采取制度分析、结构分析方法,其中包括权力分析、利益集团分析、规范分析等。

    2.新制度学派主张必须有一个“信念的解放”,即从正统派经济学家(凯恩斯主义者)制造的“增长就是一切”的错误思想下解放出来,建立新的价值准则,即以个人的“独立性”和以“公共目标”为衡量尺度的经济学新观念。

    3.新制度学派认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当务之急是改变权力分配的不平等,即限制大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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