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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下一手何在(4)(1/2)

作者:张力升

    第十章  下一手何在(4)

    11月11日,《经济日报》以15万元的代价整版刊登了名为“奋进中的珠海格力集团”一文,称格力集团授权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使用格力商标。

    格力电器授权律师事务所发给《粤港信息日报》的律师函中,指格力小家电的“产品质量水平、技术水平与‘好空调、格力造’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有很大的反差”。而“奋进”一文却对格力集团的小家电业务持肯定评价,文中极力宣扬格力小家电的市场地位和质量、技术水平,称“生产的电暖器连续3年在国内市场销量名列前茅;电风扇、电饭煲、电磁炉、饮水机也进入了行业前三名”。

    这时候,全国的媒体和网站纷纷出现针对此事的评论文章,最多的一天有三十几篇攻击格力电器的文章出现,其步调一致很是让人意外。董明珠和格力电器的领导层起初很是意外,但后来他们就习以为常了,因为几个月后与国美交恶时媒体的表现也是如此。这就引人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国内的财经媒体究竟有多大的可信度与中立性?当然这是题外话。

    2003年12月,《粤港信息报》头版头条刊发评论性文章《格力再现褚时建式人物》,把朱江洪评析为另一个褚时健,并称朱江洪“想通过股权置换,拟用MBO方式实现企业改制,把集团公司所拥有的58%的股份中的30%归他个人所有”,把朱江洪描绘成一个侵吞国有资产的“59岁现象”人物。

    朱江洪认为此文是对他的严重诽谤。2003年格力集团亏损逾亿,管理一团糟,格力电器赢利逾3亿,蒸蒸日上,而文中却把集团董事长描绘成是国有资产忠实的看门人,朱江洪则成了国有资产侵吞者。这种笔法使人感到寒心。他心力交瘁,叹息这是“创办格力以来最艰难的日子”。朱江洪于2004年初起诉作者仲大军侵犯其人格、名誉权。法院判决朱江洪胜诉,对方被要求除刊登文章道歉外,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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