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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如黛玉与宝钗(3)(2/2)

作者:夏真

玲玉演戏得来的“血泪钱”去赌博,变本加厉。阮玲玉对她的第一场爱情渐渐失望了。

    1932年“一?二八”事变在上海爆发,阮玲玉带着自己的养女和张达民一起来到香港避难。在香港,阮玲玉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 “茶叶大王”唐季珊,并与之同居。一个男人,他不是爱女人,他只是懂女人;一个女人,她很爱那个男人,又纯真得无药可救。那么,这样的女人遇到这样的男人,他绝对是她的毒药。但是,阮玲玉又把毒药当成了爱情。

    唐季珊是个情场老手。在阮玲玉之前刚刚尝腻了电影明星张织云的味道,在品尝了阮玲玉的滋味不久后又偷起了当红舞女梁赛珍的腥。

    而早已穷困潦倒的张达民,出于一种复杂的嫉恨心理寻仇上门,向阮玲玉敲诈不成便到法院递交了一份状子:一告阮玲玉在他们家时有偷窃行为;二告阮玲玉把窃得的钱财交给了唐季珊;三告唐季珊“妨碍家庭罪”。 唐季珊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也向法院讼诉张达民对他是名誉诬陷,并要阮玲玉登报声明,自己与她虽然同居,但是两人经济自立。于是,阮玲玉陷入了丑闻事件。

    两个男人的诉讼夹攻,媒体报刊的狂轰报道,谣言传闻愈演愈烈,最致命的是爱情再次让她无望,阮玲玉像她演的那些悲情女主角那样,在一个凌晨吞服安眠药自杀了。可叹的是,那个身边的男人,或是惊恐于难逃其咎,或是隐瞒自杀真相,说到底是对这个女人的不爱,竟然舍近取远,花上几个小时把阮玲玉送到郊外一间日本人开的医院。没医生,又转到一间诊所,诊所又推诿责任不接收。阮玲玉终因被延误了抢救时间,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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