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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外驻军的罪恶(1)(2/2)

作者:且东

绝将案犯交出。无可奈何的日本警方向社会公布了案情。

    日本民众暴怒了,全国范围内的游行示威活动不断。冲绳议会在听取了警方的案情报告后,通过了一份抗议决议,要求美军交出案犯,并缩小驻日美军基地,修改《驻日美军地位协定》。冲绳县知事大田昌秀专程赶往东京,向美国驻日大使和驻日美军总司令当面提出抗议。10月21日,冲绳各界8.5万人举行空前规模的抗议集会,并提出了4点要求。美国人最终还是将3名罪犯交给了日本政府。

    同样的罪行在美国人身上不断发生。1996年1月10日夜里,美国士兵特伦斯·海因斯色胆包天地溜入基地附近街边的一处民宅外,悄悄翻进这家人的院内。他蹑手蹑脚地扒着窗子往屋里张望,看到一个韩国妇女正在准备就寝,他见此**中烧,当即闯入屋中,猛地将那名妇女搂住。他原以为那女人被他一吓,不是瘫在地上,也得听任他的摆布。哪知那女子十分刚烈,宁死不从,奋力与美国兵搏斗。邻居有人听到响动,迅速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赶来,将准备逃跑的海因斯擒获。后美国人将海因斯带回基地,并发表了一个声明,说海因斯已被拘留。

    有媒体称,这只是美军在韩国基地及周围地区制造的多起案件中的一起。就在此次事件发生前一个月。18岁的美军二等兵比尔·李·贝内特被指控在1995年11月29日在驻地的大邱市基地外面向一名48岁的韩国妇女施暴,贝内特为此而被判刑。1995年,美军在韩国的犯罪案件竟达到670起之多,引来了韩国人阵阵反对抗议之声。

    美韩为此举行了谈判,双方商定修改原来两国关于驻韩美军地位的协定,规定如果美军因犯罪被韩方逮捕,美国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引渡犯人;美军在执行公务中发生犯罪行为,韩方无权对犯人进行审判;即使韩方有审判权,犯人如在美军一方,美军可以不交,直至审判过程结束。有这样的协定在手,那些美**人自然更是有恃无恐了。

    同样的悲剧美军再次在菲律宾人民身上上演。2005年11月3日,5名参加菲美联合军事演习的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被指控当月1日在菲律宾苏比克湾**了一名当地妇女。这名妇女在接受菲律宾一家电视台采访时说,她对司法当局在这一案子的处理上至今未取得任何进展感到悲伤,因为这涉及全体菲律宾人的尊严。

    为了保护这个妇女,当地的ABNS—CBN News电视台在播放这一采访时对其画像作了处理,只播出其话音。她说,当她看到美国海军陆战队参加南莱特泥石流救灾工作时感到恶心,认为美国人那样做完全是为了做做样子,骗取菲律宾人对他们的好感。

    这名21岁的妇女11月1日指控6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在苏比克湾一面包车内对她实施**。菲律宾司法当局对其中4人提出指控,并要求美国大使馆交出嫌疑犯。但是美使馆以美菲《访问部队协议》中没有规定犯罪美军士兵应该由谁处理为由,拒绝交出嫌犯。此事激起菲律宾民众强烈愤慨,并引发了反美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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